劳勿斯:公众不应以政治信仰检视法庭裁决
Chief Justice Tun Md Raus Sharif is pictured at the 2017 u00e2u20acu02dcInns of Court Malaysiau00e2u20acu2122 meeting (ICM) at the Palace of Justice, Putrajaya. December 12, 2017. u00e2u20acu201d Bernama pic

(布城12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表示,公众对法庭判决的批评,必须以建设性、尊重和诚意为基础。

他说,公众不应该以个人政治信仰来检视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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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每个公民有通过正当程序,挑战和检视法庭裁决正确性的宪法权利。我们也接受,我们的裁决可受到公开批评。”

劳勿斯今天在2018年司法年大会中致词时说,公众应该负责任地行使评论法庭判决的权利;由于法庭维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因此这对于法庭的公信力至关重要。

他说,律师应该在公开辩论和讨论中保持温和及克制,并保持谨慎和礼貌,避免对司法机关做出不必要的言论。

他说,批评者必须准确理解事实、涉及问题和适用的法律。

"我承认法官并非绝对,必须接受批评。然而,严厉和莫须有的批评威胁了法治基础,削弱司法机构履行宪法职责的表现。”

他说,司法系统是自我纠正的系统,不满法庭裁决的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

2018年司法年在布城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约700名法官、退休法官、司机机构职员、总检察署职员及部分律师出席。

改变大会形式避免尴尬

这项大会原称法律年大会(Legal Year),今年改称司法年大会(Judicial Year),并一改以往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及总检察长分别致词的传统,今天只有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致词。

劳勿斯指出,鉴于大马律师公会执意在2018年司法年大会上,挑起他和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获延任一事,致使他改变今年大会的形式。

"我跟他们(律师公会)说,既然这宗案件已带上法庭,再挑起此事并不适合,我甚至向他们解释,如果律师公会挑起此事,那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就必需给予回应。”

"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你们(律师公会)不可在类似这样的公共(论坛)提出抗议,既然他们已把此事带上法庭,法庭自会做出定夺。”

"我告诉总检察长,他没有必要发言,否则会很尴尬,因为律师公会不会致词。”

设下案件审理不应有延期的目标

另外,劳勿斯说,今年司法机构的目标是一旦确定案件审理日期,就不应该有任何延期。

他说,一旦订下审理日期,就应该审理至完结,多次延期成了法庭多年来的常态。

"只有在特别情况才可延期,必须减少延期。”

他指出,律师公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

"一般来说,我不再接受以会议、年度大会、特别大会这些理由来延期。同样的,总检察署也应遵循这严格的规定。规则是不应该有任何延期,除非发生死亡或接近死亡事件。”

劳勿斯说,司法机构重申坚持使命,维护法治独立和有效司法制度、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国内外的信任。

他指出,司法机构了解其宪法角色,包括确保行政和立法机构人员行为完全符合法律,以及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公众可放心。

"干涉行政和立法机构,不是司法机构的职责。同样的,我们希望行政和立法机构不会干涉司法事务。”

此外,他也宣布沙巴亚庇及霹雳打巴的法庭大厦今年已落成,预料3月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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