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不是只有刑罚!伊斯兰学者:很多人在充专家
(吉隆坡28日讯)一名伊斯兰法专家认为,许多谈论伊斯兰刑事法(Hudud)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实行伊刑法真正的意义,或伊斯兰里改革的意思。
曾担任巴基斯坦国际伊斯兰大学伊斯兰研究机构前总监的莫哈末卡立博士指出,当谈论伊刑法时,许多人只觉得任何服刑后的人士,会因此变得更好。
不过,他却说,伊斯兰并不承认仅通过惩罚所带来的改变。
"是的,罪犯应受到惩罚,但不能仅通过刑罚而落实社会的改革。”
"事实上,现代研究显示,你越施罚于人们,他们就越想反抗,逃避真理。”
他向《自由今日大马》指出,法律专家和宗教团体如何定义伊刑法,与可兰经和圣训自身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问题在于法律专家和宗教领袖仅谈论伊斯兰法律的理论或哲学,并非可兰经或圣训的教条。”
"对他们而言,伊刑法有着确定的含义,但在可兰经里或有不同的意思。”
莫哈末卡立也是巴基斯坦伊斯兰理念理事会前主席,他说,指责穆斯林拒绝伊刑法为判教行为是错误的,因相关事项更为复杂。
"最好的政策是进行有关伊刑法的公开讨论,而不是做出那样的指控,讨论该事项不仅让穆斯林,也能让伊斯兰受惠。”
吉兰丹州政府在2015年3月19日,在全体44位朝野政党议员毫无异议下,三读通过2015年伊斯兰刑事法II(1993年)法令。
之后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2015年4月,向国会下议院提出伊刑法私人法案,并被纳入下议院议程中,但多次遭到国会已政府法案为优先展延,迄今都还未在国会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