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获释不代表无罪 玛丽亚陈等人二度被控非法集会
Bersih 2.0's Mandeep Singh (second from left), Maria Chin Abdullah (centre) and PKR MP Sim Tze Tzin (second from right) with their lawyers after being slapped again with a previously dropped charge of joining a 2015 u00e2u20acu02dcstreet protestu00e2u20acu2122.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Id

(吉隆坡4日讯)在获释一个月后,有关当局今日再就"我们抗争”(#KitaLawan)集会,二度起诉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等人。

玛丽亚陈是与净选盟2.0秘书曼迪星,和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于吉隆坡推事庭,再次在和平集会法第4(2)(c)条文下被控。

3人在聆听完控状后,皆不认罪。

推事阿末索里欣允许3人分别以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3人连同社运分子莫哈末法利斯是于2015年9月8日,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万令吉。

4人被指在2015年3月28日下午3时15分至6时,在敦霹雳路(Jalan Tun Perak)至十合购物广场(SOGO)一带参与集会游行。

今年8月28日,推事庭基于控方不在场,所以宣判释放玛丽亚陈、曼迪星和沈志勤,但获释不代表无罪;当时莫哈末法利斯缺席,推事庭以不接受相关医生证明书,因此对他发出逮捕令。

获释不代表无罪意味着控方或随后可再重新起诉。

不过,莫哈末法利斯在9月26日已被撤销了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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