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亞批国行前顾问包庇敦马 前联邦法官:言论恐触法
(八打灵再也8日讯)在大马特别事务局(JASA)总监拿督弗亞查卡希指,国行前助理总裁诺莫哈末耶谷是国行炒外汇亏损案的代罪羔羊后,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哥巴斯里南认为,这番言论恐有威胁和侮辱证人之嫌。
据《当今大马》报导,哥巴斯里南引述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第12(2)条文指出,弗亞的言论或已犯法。
"任何人威胁、羞辱或伤害供证者,将被视为违反法律,可监禁不超过2年。”
他认为,虽然弗亞的言论还不至于构成藐视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罪行,但依然可以在第12(2)条文下定罪。
他说,弗亞是否会被控,就则胥视当局决定。
另外,律师拉兹兰受访时表示,基于目前仍有多位证人尚未供证,弗亞却一口咬定诺莫哈末试图包庇前首相敦马哈迪,是过于仓促,且有偏颇现任政府之嫌。
他说,特别事务局应允许皇委会独立调查,并非在证人供词不利于政府时,发声批评。
诺莫哈末日前供证时说,在1986年至1993年间,他从未与马哈迪和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讨论有关国行外汇交易事宜。
他当年甚至为了负起外汇亏损案的责任,选择引咎辞职。
弗亞之后直指,诺莫哈末是为了保护马哈迪,才甘愿当代罪羔羊。
他也质疑,诺莫哈末是为了报答马哈迪在1997年金融风暴时,提携他担任财政顾问,所以才会在听证会上偏袒马哈迪。
他问道,虽然诺莫哈末宣称自己需承担部分责任,但没说是他一个人的责任,是否意味着有他人涉及其中?
"肯定的是,诺莫哈末尝试避免让马哈迪和安华牵扯进来。”
他认为,诺莫哈末不可能擅自作决定,一切都要先获得"上头”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