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奸女狼父坐牢80年鞭110下!

(吉隆坡30日讯)法庭今日判决一名38岁的宗教书籍书贩,11项强奸亲生女儿与强逼女儿为他口交罪名成立,被判坐牢80年,打鞭110下!

据《星报》报导,地庭法官拿汀古娜孙达丽在判案时,形容被告的罪行让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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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继指,"被告理应要指引受害者,可是却以色欲攻心,伤害了受害者。”

"法庭无法原谅你所做过的一切。”

被告是在庭上改口承认11项强奸罪名,以及另一项口交罪名,之后马上被判。

法官针对他在今年8月27日至9月5日所犯下的强奸罪行,判处坐牢60年,打90下。

至于另外的强奸与口交各一项罪行,法官则判坐牢20年,打20鞭。

法官判处其刑期从他于9月19日的被捕日算起。

《M中文网》早前报导,这名38岁的狼父,多次强奸与强逼女儿为他口交,而在9月22日控上11项强奸与口交罪名,但否认有罪。

由于此案涉及其亲生女儿,因此没有曝光其名字。

他被指在短短12天内,当其砂州远渡而来的女儿前来投靠他时,他在秋杰路的哈芝泰益1巷,从8月27日至9月27日时对女儿作出令人发指的兽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Malay Mail上周独家报导此宗让人齿冷的案件,受害者来自砂州伦乐,本欲来首都深造而投靠父亲,然而才与父亲相处不到8小时,就沦为父亲暴力底下的性奴。

据警方当时指出,受害者在8月26日凌晨12时,来到父亲位于秋杰哈芝泰益1巷的店屋住家时,即沦为父亲的兽欲发泄工具,首先被逼替父亲口交,然后亲生父亲再霸王硬上弓。

根据警方消息,受害者不但被这位狼父掌掴、勒颈等,甚至用锤子敲打,以警告她不要将他的兽行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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