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美容产品女富商拿督斯里哈丝米扎承认16项没有提呈消费税报表的控罪,罚款8万令吉。
地庭法官慕达扎迪判决时说,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每项控状监禁6个月取代;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另外,法庭择订本月30日,针对被告16项没有缴付约420万令吉税款的控罪重新过堂。
45岁的哈丝米扎又称拿督斯里薇达,是薇达美容有限公司(Vida Beauty Sdn Bhd)东主兼创办人,她被控在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期间,在敦拉萨路关税局大厦消费税组犯下上述罪行。
她于10月30日被控时,否认没有提呈消费税报表,因而抵触2014年消费税第41(6)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5万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她也否认没有缴交消费税的控罪,在上述法令第41(7)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5万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拿督拉惹罗泽拉及法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赛阿末。
慕达扎迪在判词中说,法庭认为被告的罪行严重,必须判以相应刑罚,以儆效尤。
"法庭关注公众利益,如果没有缴税将影响国家,不遵守条例会导致国家退步。”
较早前,拉惹罗泽拉说,被告导致关税局无法鸠收消费税,影响国家收入,是严重罪行。
赛阿末求情时,以被告面对16项控状,以及承诺缴交420万令吉消费税为由,要求法庭判处每项控状4万令吉罚款。
"被告认罪节省法庭时间及成本,同时也出庭,给予各方良好合作,法庭应纳入考量。”
"被告在Gegar Vaganza节目期间看起来开心,其实她对所发生的事感到压力,她的生意受影响,未来缴交的消费税也会减少。”
法庭下判后,哈丝米扎一如往常般展露欢颜,同时向摄影记者展示招牌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