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仗免控权就乱说话!阿莎丽娜训前阁员莫忘曾宣誓守密
(吉隆坡1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每个国会议员在国会议会厅发言时必须为其言论负责,不能滥用免控权。
她在文告说,根据联邦宪法第63条款阐明,国会议员在议会厅里享有免控权。
"该条款清楚阐明在上议院或下议院是有可以或不可提问的事项。”
"有鉴于此,国会议员不能随口乱说或随意行动而玷污庄严的议会厅。”
根据联邦宪法第63(4)条款,议员在上、下议院的谈话若触及4个事项,将受到法律对付。
这4个事项分别是宪法第153条款马来人特权、152条款马来文为国家语言、181条款马来统治者地位及1948年煽动法令的定义。
阿莎丽娜说,每位国会议员应该在国会辩论能为人民带来益处的事项,包括在他们选区的问题。
她说,让人失望的是一些国会议员故意贬低和不尊重下议院议长,这等同于侮辱议会。
阿莎丽娜也是边加兰区国会议员,她提醒曾在内阁的国会议员,必须遵守当初签署受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管制的行为操守协议书。
她认为,当警方根据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或者其他法令调查任何一位国会议员,反对党无需发飙。
"警方的行动是根据所接获的投报。被传召者是否犯错胥视警方的调查。任何人对此事下结论是言之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