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失信RM1500万!人民银行主席不认罪
(吉隆坡7日讯)人民银行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涉嫌1500万令吉出书案,今日被控教唆人民银行董事经理拿督慕斯达法失信,他不认罪。
阿都阿兹(65岁)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两年或最高2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同时控状与相同法典第409条文同读。
阿都阿兹由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代表辩护,他的家人也有出庭听审。
慕斯达法(48岁)也在相同法庭被控失信1499万1293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第409条文阐明公务员或代理涉及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两年,最高20年,可以被鞭笞以及罚款。
阿都阿兹是在8月29日被反贪污委员会逮捕,在延扣1星期后,于周一以10万令吉保释外出。
反贪会在这起案件逮捕多名人士,他们涉及收取近1500万令吉,声称为某高官出自传,但是却是空头支票。
而今日此案,算是连日来的逮捕行动后,算是有突破的进展,而将该银行的两名高层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