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申报RM8000万香烟!法庭谕令关税局全充公
(巴生23日讯)新加坡香烟公司运送价值8000万令吉的香烟至我国,但是却没有申报货物,结果法庭谕令大马关税局全数充公香烟,并罚款该公司1000令吉。
据了解,这批货物有不同牌子的香烟,属于新加坡ACL集团,该集团由董事翁兴利(译音)代表出庭,他向法庭承认没有为这批香烟做申报。
控状指ACL集团在2月17日,被发现寄存在巴生港口货柜仓库的8个货柜装有香烟,但是该公司没有在货物抵达港口一个月内填写F2申报表。
有关做法抵触自贸区条例第21(1)(a)条文,在相同条例的第33条文下治罪,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或两者兼施,而关税局也可援引此条例充公没有申报的货物。
法官苏扎娜宣判罚款ACL集团1000令吉,同时谕令关税局没收所有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