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司被判补缴RM88万GST予政府!
Shoppers check if they are being charged GST correctly. Consumer groups and activists say the big number of complaints follow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ax shows consumerism is alive and well. u00e2u20acu2022 Malay Mail pic

(莎阿南19日讯)地庭谕令一家资讯公司,缴交所拖欠的88万9516令吉19仙消费税予政府。

这是我国首宗消费税相关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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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政府在这项诉讼中,列Nuemera(马)有限公司以及3名公司董事沙立扎、莫哈末诺和诺嘉斯尼为答辩人。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这起诉讼的第三方。

法官阿末阿扎哈里今天在内庭裁决时,谕令答辩人今天缴交上述欠款,并谕令诉方在获得有关欠款后撤回诉讼。

诉方由雪州关税局执法及检控组助理主任阿都拉西迪代表,辩方代表律师是卡美丽拉·张和苏仪菲,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代表律师是谢盖博(人名皆译音)。

政府于1月15日入禀此案。

诉方在陈述书中说,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IV部分下,Nuemera(马)有限公司是注册并需缴消费税的公司。

诉方指出,由于Nuemera(马)有限公司是在上述法令下的注册公司,因此必须在期限内,向政府申报和缴交消费税。

诉方指出,去年8月13日,第一答辩人提呈的消费税申报并没有缴交消费税。

诉方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下,向该公司发出志期2015年8月25日的申索信,追讨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该公司需缴交的98万8351令吉32仙消费税。

不过,该公司只在2015年12月16日交了9万8835令吉13仙,仍拖欠88万9516令吉19仙。

诉方指出,从发出通令至入禀诉讼,虽然当局多次追讨,但是答辩人仍拒绝缴交上述消费税。

诉方说,在上述法令第46条文下,上述拖欠的消费税是拖欠政府的民事债务,总监签署的证明是法庭裁决的足够依据。

因此,诉方要求索取该公司拖欠的88万9516令吉19仙消费税、从入禀至裁决日期间的5%年利息、裁决日至缴交期间的5%年利息,以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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